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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不同剂量维替泊芬光动力疗法与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治疗慢性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疗效对比观察DOI: doi:10.3760/cma.j.issn.1005-1015.2015.03.003 Keywords: 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治疗, 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药物疗法, 光化学疗法, 治疗结果 Abstract: 目的对比观察30%、50%剂量维替泊芬光动力疗法(PDT)和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药物治疗慢性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CSC)的疗效。 方法回顾性队列病例研究。临床确诊为慢性CSC的125例患者138只眼纳入研究。所有患者均行最佳矫正视力(BCVA)及频域光相干断层扫描(SD-OCT)检查。BCVA转换为最小分辨角对数视力记录。根据所接受的治疗方法和药物剂量不同, 分为30%剂量维替泊芬PDT治疗组(30%剂量组)、50%剂量维替泊芬PDT治疗组(50%剂量组)及抗VEGF药物治疗组(抗VEGF组)。3组分别为39例42只眼、67例77只眼、19例19只眼。3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BCVA及黄斑中心凹视网膜厚度(CMT)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PDT及抗VEGF药物治疗均按常规方法进行。治疗后随访6~60个月。以SD-OCT检查可见视网膜下液完全消失并未再出现为治愈; 视网膜下液完全消失后再次出现为复发; 视网膜下液未完全消失为无效。对比分析3组患眼治疗后1、3、6个月的治愈率、复发率及BCVA、CMT的变化情况。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治愈率的影响因素。 结果治疗后1个月, 3组间治愈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926, P=0.031)。治疗后3、6个月, 50%剂量组的治愈率较30%剂量组更高, 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218、1.682, P=0.136、0.195)。治疗后3、6个月, 30%剂量组与50%剂量组复发率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2.133、3.366, P=0.144、0.067)。治疗后50%剂量组患眼视力改善情况最好, 但与30%剂量组和抗VEGF组患眼视力改善情况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50%剂量组患眼CMT改善情况最好, 与抗VEGF组患眼CMT改善情况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30%剂量组患眼CMT改善情况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 治疗后1、6个月, 年龄与治愈率呈负相关[回归系数=-0.942、-0.979, 比值比(OR)=0.390、0.375, P<0.05]。治疗后3个月, 维替泊芬剂量与治愈率呈正相关(回归系数=0.855, OR=2.351, P<0.05)。 结论50%剂量维替泊芬PDT治疗慢性CSC疗效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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