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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山西省智力残疾抽样调查结果分析Abstract: 摘要: 目的了解山西省智力残疾的数量、发生率、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需求等。方法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全省共抽取22个县(市、区),88个乡(镇、街道),共调查75016人。由经过培训的调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并填写相关表格。结果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智力残疾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0.34%,以三、四级为主。男性以青年残疾发生率最高,女性以童年最高。青年组一、二级残疾比例大于其他年龄段。农村智力残疾发生率显著高于城市(P<0.001)。智力残疾主要致残原因是脑疾病、原因不明、遗传、惊厥性疾病、其他外伤。只有43.8%的残疾人群接受过服务和扶助情况,救助项目局限于医疗服务与救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等少数几个方面。不同人群主要康复需求不同。结论山西省智力残疾现状较为乐观,不存在较大性别歧视。扩大残疾人群接受服务和扶助范围,根据不同人群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措施以及强化农村防残治残工作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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