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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新《广告法》背景下运动员广告代言责任问题研究DOI: 10.14036/j.cnki.cn11-4513.2017.01.005 Keywords: 运动员,广告代言,连带责任,虚假广告,广告法 Abstract: 摘要: 运动员广告代言具有自身的特点,虚假代言广告有损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连带责任及行政、刑事责任。这是对运动员个人权利行使的合理限制,也符合利益与风险同在的报偿原理,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新修订的《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代言责任,应注重运动员广告代言责任的法律适用,细化广告代言连带责任的认定要素,调整行政处罚规则,明确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对于运动员从事广告代言活动,一方面,应在保障其正常的体育训练和比赛的条件下,允许甚至鼓励运动员以个人优异特质参与商业广告代言活动,更大程度地实现个人价值,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从事不当甚至虚假代言的行为,也应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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