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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被遗忘权”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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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摘要 “被遗忘权”是一种人格权利,通过要求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以阻止个人信息在网络进一步扩散,从而达到使大众在客观上遗忘该个人信息的目的。作为在互联网和大数据语境下衍生的新型权利,“被遗忘权”已脱离传统隐私权的范畴,成为个人信息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本着优先保护人格利益的价值取向,个人信息主体得以向信息处理主体行使“被遗忘权”并要求删除、屏蔽违法性和无用性的信息,但在历史研究等学术领域可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