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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早期中国的“物”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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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物”之初文“勿”象以刀切物之形,本义为分割,其后起本字为“刎”。在古代观念中,“全”与“纯”是一体的,故而由分割导致的不全可等同于不纯。在殷商甲骨文中,“勿”即已借为否定词,但“勿牛”合文中的“勿”已表示杂色。后世“勿牛”合文演变为形声字“物”,本义即为杂色牛,于是“物”也可表示对混杂之物的辨别,即“物色”。物色之实质为归类,故“物”又有“物类”之义。分类的实质即是立法。中国哲学的“物”观念是内在包含秩序性的。诸子对“物”观念的推衍主要有两条路径:其一为名学,《墨经》以“物”为达名,在“达、类、私”三“名”的层级中来达致知识论与逻辑学的一致性。其二为道家,老庄对“物”的兴趣仅限于与“道”相对之“物”,亦即作为类型之“物”,而非个体之物。早期中国的“物”观念对于中国思想的类型化思维起着奠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