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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动员型调解:乡村纠纷调解体系的适应与重构Keywords: 乡村纠纷, 动员型调解, 规则体系, 能动治理 Abstract: 中国历来存在一套多层次的纠纷调解体系,分散消化了乡村社会中的矛盾纠纷。在传统力量与现代力量的互动博弈中,乡村规则体系出现民间规则的碎片化与国家法律的模糊化,由此导致村庄中出现纠纷积累。村级组织在综治维稳工作的压力下,通过调动失落的民间力量和国家力量,灵活运用情、理、法等多重规则,在实践中重构了以村干部为核心的动员型纠纷调解体系,适应了转型期间的村庄环境,有效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动员型纠纷调解体系具有维持乡村秩序、重塑村级组织权威与调试规则体系的功能,但同时面临着调解成本、主体动力与规则偏向等内在困境。在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国家既要明确村干部的调解原则,确立法律的基础地位,又要充分重视村级组织在纠纷调解上的治理空间和治理主体性,保持基层组织的能动治理能力,从而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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