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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林业研究 1997
加拿大的林业税收体制, PP. 57-62 Abstract: 加拿大的税收管理体制由联邦、省、市3级政府构成。各级政府都有独立的课税权,制定税率权,各自有自己的税收来源和税种。联邦政府也拥有主要的税收权力和税源。9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分两个阶段对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第一阶段对公司的所得税进行了改革;第二阶段对销售税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扩大税收范围,简化税制,降低税率,为企业创造更加平等的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增长。这一改革对联邦和省级的林业税收产生了显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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