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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林业研究 1990
奥地利经营国有林的成功经验, PP. 16-24 Keywords: 国有林-林业政策-奥地利,森林经营,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Abstract: 我国国有林经营现在已陷入严重的资源与经济危困之中.奥地利国有林独立经营65年,1923年林木蓄积量为7600万立方米,1987年已是13900万立方米.每公顷可利用林蓄积量1923年平均为250m3,1987年已是324m3.国有林80%分布在阿尔卑斯山区,条件并不优越,但每公顷森林的产材量还在逐年增长,现在已达4.5m3左右.近百年来,奥地利对国有林坚持有计划采伐,对山地森林实行长伐期经营毫不动摇,把木材生产与改善森林状况密切结合了起来.1925年和1977年的《奥地利国有林法》明确要求,在保持森林公益机能的条件下,实行按商业原则经营,国有林局是经济实体,应做到自负盈亏.战后40余年,国有林局的林区道路密度每公顷已近24m,并拥有大量机械装备,仍是财政有盈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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