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展私有林主协会的启示
, PP. 12-16
Keywords: 国外,林主协会,林权改革,林业合作组织,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Abstract:
文中介绍了国外私有林主协会的发展状况和职能,认为私有林主协会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协会内部管理科学,林主协会与政府是合作关系,协会具有降低林主生产成本、增加林主收益、提高林主生活质量、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增加就业等作用。建议,在我国政府不宜主导建立林主协会,应该尊重林农意愿,从法律和政策上规范林主协会;对于现有的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应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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