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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论 2014
刑法中的危险概念解析, PP. 86-92 Abstract: 危险是指遭受损害和痛苦的可能性,其核心含义即可能性。刑法中的危险在类型上基本可划分为行为人的危险和行为的危险。行为人的危险即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理论是刑事近代学派理论的核心概念,在现代刑法中人身危险性理论已退出犯罪论的舞台,但在刑罚论和保安处分制度中,行为人的危险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现代刑法中的危险主要是指行为的危险,通常包括行为危险和结果危险。但实际上,行为危险和结果危险的表述并不准确,应当以抽象危险和具体危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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