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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10
我国体育领域实施公益诉讼必要性与可行性探析, PP. 425-429 Abstract: 体育事业是公益事业的组成部分,体育领域中存在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在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过程中,社会和体育发展需要依法保护公共体育利益,面对侵害体育公共利益和公民体育权利的违法行为,现有的法律救济手段由于自身局限性,在制裁、纠正违法行为和保护公共利益方面还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现行法律法规为公益诉讼制度引入体育领域中提供依据,同时现代社会进步和诉讼权理论的发展以及其他领域的成功经验,使体育领域实施公益诉讼成为可能。在体育领域实施公益诉讼,可以拓宽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体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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