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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研究 2002
山东省晚婚晚育控制政策的调整及其对未来人口发展的影响, PP. 73-75 Keywords: 未来人口,晚婚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育龄妇女,目标管理责任书,婚育观念,生育高峰,新《婚姻法》,出生率 Abstract: ?多年来,山东省各级计生部门将晚婚晚育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1991年又将晚婚率、晚育率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大了控制晚婚、晚育工作的力度,这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良好成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晚婚率已由1990年的38%提高到目前的98%以上,女性初婚年龄由225岁提高到248岁,妇女的总和生育率连续9年稳定在低生育水平。通过晚婚、晚育,延长了世代间隔,延缓了生育高峰,转变了婚育观念,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效益。1 调整晚婚晚育控制政策建议的提出长期控制晚婚、晚育,在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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