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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兽医学报 2014
肌注马波沙星在猪组织中残留消除规律, PP. 827-832 Abstract: ?旨在分析马波沙星在猪体内的残留消除规律并为制定休药期提供依据。30头健康猪按体重以2mg·kg-1肌注给药,每天1次,连续给药3d,最后一次给药后第0.5、1、3、5、8天随机宰杀5头猪取样。试样用三氯甲烷提取,45℃下氮气吹干和正己烷净化后,经高效液相色谱c18色谱柱分离后用紫外检测器检测。结果显示:给药后12h肾组织中的药物浓度最高,为4.93μg·g-1,第5天所有组织的药物浓度均低于最高残留限量。采用winnonlin软件计算各组织的消除动力学参数,消除快慢依次为肌肉、注射位点、肾、肝和皮脂,其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17.86、17.92、18.20、18.90、21.20h。肾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最高,为200.16μg·h·g-1,说明肾是马波沙星在猪体内作用的靶器官。参照emea对马波沙星制定的mrl,计算得肾的休药期最长,为5.46d。马波沙星注射液在猪体内吸收迅速,分布广泛,消除缓慢,建议休药期为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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