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透明度的实现及其障碍
Keywords: 民法典, 透明度, 专业性, 裁判规范, 行为规范
Abstract: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保证法典的透明度是重要的问题之一。保持法典的“易于理解性”是各国民法典修改或再法典化过程中的重要口号之一。特别法的泛滥、司法解释的庞杂、案例和学说的发展、民法典本身的体系性构造等使得民法陷入了“解释之迷雾”,有必要让法典变得让人易于了解。但法典透明度目标的实现面临诸多难题,定义和例示规定并未能充分实现法典的透明度,法律用语的非专业性无法保证法律规范的准确性,特别法的纳入会冲击法典的价值序列,判例法理则面临流动性的障碍。编纂民法典,应注重不同层面的透明度问题。首先应从裁判规范的角度入手,采取专家面向的立法取向;在专业性基础上,考虑到民法典作为市民社会生活的基本范式,从行为指引和减少交易成本角度入手,尽可能地实现通俗易懂并易于查找。
References
[1] | 张新宝,张红. 中国民法百年变迁[J]. 中国社会科学,2011,(6).
|
[2] | 薛军. 当我们说民法典,我们是在说什么[J]. 中外法学,2014,(6).
|
[3] | 朱广新.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演进与适用[J]. 中国社会科学,2014,(3).
|
[4] |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 德国民法总论[M]. 邵建东,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5] | 王轶. 民法典的规范配置[J]. 烟台大学学报,2005,(3).
|
[6] | 朱庆育. 法典理性与民法总则:以中国大陆民法典编纂为思考对象[J]. 中外法学,2010,(4).
|
[7] | 周江洪. 作为民法学方法的案例研究进路[J]. 法学研究,2013,(6).
|
[8] | 陈卫佐. 现代民法典编纂的沿革、困境与出路[J]. 中国法学,2014,(5).
|
[9] | [德]恩斯特?齐特尔曼. 民法总则的价值[M]. 王洪亮,译. 田士永,校. //张双根,等主编.中德私法研究(第10卷).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
[10] | 柳经纬. 渐行渐远的民法典[J]. 比较法研究,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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