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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2009
2005年中国燃煤大气砷排放清单Abstract: 燃煤排放的砷是引起大气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的重要痕量元素之一.对燃煤大气砷排放进行估算可以为砷排放法规政策的制定和选择适宜的燃煤砷污染控制技术提供依据.采用基于燃料消耗的排放因子法,按照经济部门、燃烧方式和除尘设施将燃煤排放源进行分类,根据各省区不同排放类型的煤炭消耗量和燃煤平均砷含量,建立了2005年中国燃煤大气砷排放清单.2005年中国燃煤生产和消耗量分别为2119.8和2099.8Mt.燃煤导致的大气砷排放总量估算约为1564.4t,其中排放量最大的省区是山东(144.4t),其次是湖南(141.1t)、河北(108.5t)、河南(77.7t)、江苏(77.0t)等,燃煤大气砷排放主要集中在中东部省区;绝大部分燃煤大气砷排放来自工业(818.8t)和电力部门(303.4t),分别占燃煤大气砷排放总量的52.3%和19.4%;2005年中国燃煤排放的砷大约有375.5t是以气态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占排放总量的24%.总体上,在全国范围内燃煤大气砷污染排放控制的重点是电力和工业部门;而对于新疆、甘肃、青海、贵州等地区,还应关注生活消费燃煤引起的砷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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