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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2013
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组分及其污染特性分析DOI: 10.11654/jaes.2013.07.029 Keywords: 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垃圾组分,重金属 Abstract: 对广东省韶关地区的始兴、仁化和江门地区的新会、鹤山4县(市)农村生活垃圾的组分、含水率、肥效指标以及主要重金属含量进行了分析测定。结果表明:调查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中可堆肥类含量高达62.62%,主要包括厨余尘土和草叶,其次是非堆肥类中的易燃类垃圾(木竹、纸、布、塑料等),平均含量为总量的29.97%,金属、玻璃以及砖瓦石等难以降解类的垃圾含量占6.61%,电池以及农药化肥包装袋等污染类垃圾的含量占0.81%;韶关地区农村垃圾中的可堆肥类组分明显高于江门地区的相应组分,而江门地区农村垃圾中塑料的含量明显高于韶关;可堆肥类垃圾含水率较高,而其他组分含水率相对较低;各区域农村垃圾中N、P、K和有机质的含量都符合垃圾农用的营养元素标准;各区域农村生活垃圾中各项重金属含量均低于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并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说明广东省的农村生活垃圾农用是可行的和安全的。结合各地区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将农村垃圾回馈农村的生产和生活,如堆肥处理或发酵产生沼气等,不但可减少垃圾污染,而且还可实现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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