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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建国初期(1949~1957)淮河流域水灾救治研究, PP. 132-137 Abstract: 建国初期淮河流域水灾严重,给流域人民造成了巨大危害。新中国政府有序抢救、安置灾民,积极募集、发放救灾物资,组织灾民生产自救、节约度荒,开展以工代赈,并加强灾区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全力救灾。1950年淮河流域大水灾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集体决定全面治理淮河,确定“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成立治淮委员会,初步构建了淮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新生人民政权领导下的淮河流域水灾救治工作凸显了一些迥异于以往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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