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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2012
土地征收审批的正当程序改革Keywords: 土地征收审批,正当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土地管理法 Abstract: 程序正当是土地征收理应遵循的原则,实践中的改革已使报批前的准备阶段包含正当程序要素,然而公告之前的征收审批是否也应遵循该原则却有争议。征收审批内部程序运作的技术性设置不能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属性,而其在实质上还具有对土地权利变动进行裁决的功能。征收审批的行为属性和功能属性理论上均要求引入正当程序。现行征收审批是由申请机关单方主宰信息的封闭决策过程,这导致审批机关缺乏第三方信息对报批材料进行验证。提高审批实效的要求呼唤引入正当程序作为信息传导机制。审批机关可利用拟被征收人表达异议或抗辩的信息弥补无法观测到申请机关行为的局限,增强对报批材料的核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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