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研究 2008
管辖错误与再审事由Keywords: 民事诉讼再审事由管辖错误地方保护补充性原则 Abstract: 是否应当把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民诉理论界存在争议。学者们对这一再审事由的批评存在合理性,但把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是与中国当下的国情相契合的,有助于抑制因违法管辖引起的地方保护。应当特别关注违反专属管辖、违反专门管辖、违法下放管辖权、规避级别管辖、受理明显无管辖权的诉讼、曲解案件性质受理诉讼这六类管辖错误的行为。管辖错误发生在诉讼的起始阶段,针对这一具有特殊性的再审事由有必要设置特殊的程序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