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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1
创新性契约安排与风险投资机构治理机制探析, PP. 13-16 Abstract: 风险投资运作包括3个行为主体,即投资人、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由于3个行为主体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且掌握的信息不同,构成了双重委托代理关系。风险投资家向投资人筹集资本是风险资本循环的起点,因此,风险投资机构的治理机制是决定风险资本运行效率的重要因素。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有限合伙制及基于该制度创新性的契约安排为核心的治理机制,这对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而言,无疑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契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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