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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0
浅论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转变, PP. 0-0 Abstract: ?实行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是我国早已确立的改革目标。由于条件不够成熟,所以至今仍然处于准备阶段。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应该审时度势,择机而动,而不能机械地等待条件的“完全成熟”,因为条件的“完全成熟”只能是种理论假设,在现实中则是一个永远也无法达到的要求。因此,本文认为:应该在个人所得税真正成长起来以前,在其涉及的各种利益矛盾尚不突出的情况下,适时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转换。在分析当前各种有利条件、困难等相关因素之后,本文认为,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转换的方式应该是渐进的,可以从逐步扩大全额申报纳税人的范围做起。同时,在现行征管模式下,可以通过调整税基、税率和征税方式等方法进行局部调整,逐步接近并最终达到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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