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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1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误区指正Abstract: 本文结合现行税制和纳税筹划的原则,列举、剖析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误区,为纳税人合理筹划、降低涉税风险提供经验借鉴。【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误区误区之一:个人所得税税负下降,企业整体税负上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不能仅仅关注个人所得税税负降低,应该遵循“整体综合筹划”的原则,注意相关税种的配合和选择,对不同税目、不同税种进行整体筹划,不能顾此失彼。案例1:2012年丁某出资1000万元成立了昌盛有限责任公司,丁某每月工资3500元,经测算2012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公司将税后利润的20%提取盈余公积后全部分配给投资者。丁某认为平时少拿一点工资,年终能以红利形式得到补偿,工资未超过免征额不纳个人所得税,红利只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充分获得节税收益。丁某采取不领或少领工资的方法真的可以节税吗?方案一:丁某每月工资0.3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可分配利润=(100-25)×(1-20%)=60(万元),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60×20%=12(万元),丁某税后净收入=0.35×12+(60-12)=5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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