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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06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程序的主要变化Abstract: 本文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合并范围变动对期初数和合并当期的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列示等七个方面分析合并财务报表新旧处理规范之间存在的差异。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合并程序差异 为了规范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高合并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33号准则”)。33号准则全面推行后,将取代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为主体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规范(以下简称“现行准则”)。为此,笔者拟结合自己对33号准则的理解,对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程序上的主要变化进行比较分析。 一、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对子公司股权投资核算方面 现行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的权益性资本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报表,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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