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作者
关键词 摘要

OALib Journal期刊
ISSN: 2333-9721
费用:99美元

查看量下载量

相关文章

更多...
财会月刊  2006 

股权分置流通权核算浅见

Full-Text   Cite this paper   Add to My Lib

Abstract:

  财政部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引入了“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用以核算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流通权。笔者对相关问题作以下探讨。  一、无需增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  《暂行规定》增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表明其所持观点是“两笔交易观”。即非流通股股东最初购买上市公司暂不流通的股票是一笔交易,而非流通股股东由于股改要求支付对价购买股票流通权又是一笔交易。两笔交易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和“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中核算。

Full-Text

Contact Us

service@oalib.com

QQ:3279437679

WhatsApp +861538708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