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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13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问题与建议Keywords: 建造合同准则,权责发生制,完工进度百分比法,工程量清单 Abstract: 本文详细解析了建造合同准则的宗旨和权责发生制的实质,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基础提出合同总收入、合同成本的预估方法。而且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了采用“收入法”计算完工进度的科学合理性,并阐述了怎样运用该方法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费用,最后提出了实施建议。【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权责发生制完工进度百分比法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但是许多观点仍欠缺对建造合同准则和权责发生制的深入理解,未能把会计处理方法与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和成本管理相结合。因此,笔者详细解析了建造合同准则的宗旨和权责发生制的实质,提出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的预估方法,分析了“收入法”计算完工进度的科学合理性,并结合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成本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提出建造合同的实施建议。一、对建造合同准则等的理解1.建造合同准则的宗旨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旨在“规范企业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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