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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05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理论与实践Abstract: 本文结合深圳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实践,论述了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提出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提出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关键词】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界、学术界和有关部门围绕如何行使国有资产收益权展开了系列讨论。本文结合深圳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实践,就如何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问题进行探讨。 一、深圳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实践 1987年,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管理专门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授予其征收企业税后利润和资产占用费的权利。规定凡经营盈利的国有企业,均应向市投资管理公司上缴利润。这次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之一,就是打破了国有企业利润留在企业循环、国有资产收益和公共财政混合的传统体制,由出资人以企业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将收益用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再投资,从而建立起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体制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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