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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
普芬道夫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述评, PP. 128-142 Abstract: ?普芬道夫在其代表作枟自然法与国际法枠中构建了一个普遍的、庞大的自然法体系,具体涵盖了自然法的普遍性以及自然法的主体、起源及其与实在法的关系、自然法上某些权利义务的转换、条约与契约的一般规则、财产权的规则、争端解决的规则、国家理论、自然法基本原则等内容。尽管普芬道夫的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侧重于探讨自然国际法,但并未刻意忽视实在法在构建国际法中的作用,故而并不是一个'极端的'体系。普芬道夫的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远远超前于其所处的时代,并对后世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值得引起所有在法哲学和国际法领域从事研究的学者的持续关注,并可以作为新世纪自然法与国际法否定之否定发展的重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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