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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工程学报 2002
简讯, PP. 804-806 Keywords: 地基处理,环境岩土工程,土力学,地下工程,土木工程学,桩基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化,黄土地基,学术讨论会,桩基施工 Abstract: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产生办法 一.按照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组织条例,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理事总名额不得超过90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共74人,每届更换13,本次约需更换20余人)。二.(1)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首先考虑上届理事单位及理事。原理事不需再报名及推荐,但要有调整。理事任期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岁。(2)可增加新的理事单位和理事。新增理事候选人应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本人报名(或理事推荐)、经单位同意、并报常务理事会审定。(3)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选举工作由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组织实施。第五届常务理事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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