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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基本的环境善物与罗尔斯的“基本善”, PP. 52-58 Abstract: 基本的环境善物是否能够以及如何能够被纳入社会基本善的清单,从而成为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分配对象?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可以沿两种思路展开。第一种思路是以发掘基本善概念中罗尔斯本人忽视的环境维度为出发点,尝试以直接扩展基本善的清单的方式将基本的环境善物纳入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第二种思路则是以罗尔斯后期思想中对“医疗保健中的正义问题”的讨论为媒介,通过显示基本环境善物在保持公民“最低必要能力”方面的重要性,来论证将基本的环境善物纳入社会基本善清单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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