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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2008
论中世纪英国教会的婚姻家庭法, PP. 140-148 Abstract: 伴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基督教会在中世纪的西欧逐渐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对当时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1]这种影响表现在法律领域便是一种所谓教会法的问世,由此反映出基督教会对于当时世俗生活的积极引导抑或干预。其中,教会的婚姻家庭法构成了教会法的一个重要的部分。英国的基督教化的历史始于公元597年。[2]从此,英国与这一宗教即结下了不解之缘。英国统一的教会组织体系建立于盎格鲁一撒克逊时期。但是,自征服者威廉一世禁止百户区法院受理宗教案件后,英国才出现独立的教会法院并开始了对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积极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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