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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2013
“劳动者”的法律重释:境况、身份与权利, PP. 33-42 Abstract: 劳动者在漫长的历史中经历了从“劳动动物”到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然人”再到平等公民的身份嬗变在古代甚至近古的制度史上,劳动者被当作“劳动动物”,没有“人”的法律资格。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时代来临时,抽象平等的法律人格并没有真正改变劳动者备受奴役的境况,雇佣劳动中劳动者事实上的从属身份与所谓的“法律主体”地位之间长期对立。重释劳动者概念的核心问题是对劳动者公民身份的法律再造,作为类型化的法律概念,它将劳动者的公民身份看作是自由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复合范畴并得到劳动权制度体系发展的支持。它坚持以“事实优先”原则作为认定劳动者身份的法律准则,发展出独具特色的概念界定规则,实现了“劳动者”法律概念在理念与制度之间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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