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金融规章制度选编》1980年至1989年,每年上,下两册。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
[2] |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
|
[4] | 1984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
[5] | 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公报》1985年第3号)。
|
[6] |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科研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开发贷款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公报》1984年第24号)。
|
[7] | 参见《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下卷,第1278页。
|
[8] | 参见上书下卷第1301页。
|
[9] | 《香港政府公报》1986年5月30日第22期,《香港银行条例》(BANKING ORDINACE N0.27 0f 1986。Published in Legal Supplement No.l to Government Gazette N0.22 0f 30 May 1 986)。
|
[10] | 《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1 952—1989),参见《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下卷,第1397页。
|
[11] | 《金融时报》1990年11月13日。
|
[12] | 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财政部(88)[财商字第277号]。
|
[13] | 参见《当代中国的金融事业》第257页。
|
[14] | 中国人民银行银条字(1987)1号文件。
|
[15] | 《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1952—1989),《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下卷,第1397页。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第7条。
|
[17] | 第5条第11款规定,中央银行的职责之一是,管理企业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管理金融市场。
|
[18] | 《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本市的证券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日常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负责。”(参见《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载《解放日报》1990年12月12日第3版)。
|
[19] | 《证券市场及其交易所》(郭振英主编)第184页。
|
[20] | 《香港金融体系》,吕汝汉著,商务印书馆,第283页。
|
[21] | 同上书,第29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