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例集》89,214,见《新法学周刊》,1994年,36页。
|
[2] | Hedemann:《向一般条款逃逸一对国家和法律的危害》,1933年,第66页。
|
[3] | von Jhering:“缔约过失责任”,《耶林法学年鉴》第4卷,1861年,第1页以下;staub:《积极侵害债权》,1904年;von Gierke:“继续性债权债务关系”,《耶林法学年鉴》第64卷1914年,第355页以下;Oertmann:《法律行为的基础一一个新的法律概念》,1912年。
|
[4] | 参见德国联邦司法部编:《债权法修订的意见与建议》(1—3卷),1981年—1983年;《债权法修订委员会总结报告》,1992年。
|
[5] | Coing:《施陶丁格德国民法典评论》,第12版,1980年,第一卷。
|
[6] | Hein Huebner:《私法史上的法典化与法官自由裁量权》,1980年,第55页以下。
|
[7] | Jhering:《权利取得问题》,1912年;Jhering:《民事实务档案》,(AcP),第112期(1914年),第1页以下。
|
[8] | 详见Hem:《法学与法哲学导论》,1996年,第91页至第97页。
|
[9] | Huebner前注[19]所揭书。
|
[10] | Schmidt—Rim01er,《民事实务档案》(AcP),第147期(1941年),第130页以下(156页、162页、165页)。
|
[11] | 见Ulmer/Brandner/Hensen:《一般交易条件法评论》第8版,.1997年;Wolf/Horn/Lindacher:《一般交易条件法评论》,第4版,1999年。
|
[12] |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124,254,见《新法学周刊》,1994年,318页;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见《新法学周刊》,1996年,2032页,同时参见《有价证券通告》1996年,1080页,以及《经济法杂志》1996年,1079页。
|
[13]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例集89,214,见《新法学周刊》,1994年,36页。
|
[14] | 参见“欧盟公报”(ABLEG)Nr.c 158v.1989年5月26日,400页观Zeup 1993,613;“欧盟公报”“ABLEG”Nr.c 205v.1994年4月25日,94页。
|
[15] | 相关资料参阅Mugdan编:《(德国民法典)资料汇编》(1899年),新版资料见Jakob/Schubert:《(德国民法典)指南》(1978年和1979年)。
|
[16] | 萨维尼在其菱著作《论当代立法与法学的使命》(1814年)中,针对蒂堡的法典化主张而进行的著名的论战,对于德国法典化的停滞并未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部著作的意义在于它奠定了历史法学派的框架。参见Jacques sIern:《蒂堡与萨维尼》(1914年和1959的新版)。
|
[17] | 《民法大全》第一卷:Mommsen/Krueger:《法学阶梯》、《学说汇纂》,第18版,1965年;第二卷:Krueger:《法典》第13版;第三卷:Scholl/Kroll:《新律》,第8版,1963年(经常重印)。德语新译本有Behrends/Knuetel/Kupisch/Seiler:《民法大全》(拉丁文和德文对照本)第一卷:《法学阶梯》1990年,第二卷:《学说汇纂》(1—10)1995年。
|
[18] | 《“学说汇纂法学”教科书》三卷本,1862—1870年,第9版(1906年)。
|
[19] |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新法学周刊》,1985年第177l页至1773页;《新法学周刊》1993年第2107,同时参见《经济法杂志》(ZIP)1993年第1089页;《新法学周刊》1999年第2032,同时参见《经济法杂志》(ZIP)1999年第574至577页。
|
[20] | Mugdan前注[1]所揭书第四卷,第737页。
|
[21]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例集》10,59,见《新法学周刊》,1959年,1483页。
|
[22]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例集》79,256,见《新法学周刊》,1989年,891页。
|
[23]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例集》24,367(389),见《新法学周刊》,1969年,309页。
|
[24]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例集》89,1,见《新法学周刊》,1993年,2035页。对此一判例的批评见Depenheuer的文章,《新法学周刊》,1993年,2561页。
|
[25] | 详见Horn:《德国新并入州的民法与经济法》第2版,1993年。
|
[26] | 《帝国最高法院民事判决汇编》107卷,第78页,第85页以下;又可参见《帝国最高法院民事判决汇编》103卷,第117页。
|
[27] |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13,334(337),见《新法学周刊》,1954年,1404页;《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24,72(76ff),见《新法学周刊》,1957年,1146页;《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26,349(354),见《新法学周刊》,1958年,827页;《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35,363(367f.),见《新法学周刊》,1961年,20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