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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2333-9721
费用:9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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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制度评介
Abstract:
References
[1] | 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是根据1994年6月22日的关于成立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的巴黎公约而成立的,当时在该公约上签字的有31个国际体育联合会,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现由20名高水平的国际法学家组成。理事会的办公地点在瑞士洛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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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行的体育仲裁法和程序规则于1994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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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际仲裁实践的一般作法是把一人或三人小组称作仲裁庭。鉴于法院内部结构中已有普通仲裁庭和上诉仲裁庭的提法,为避免混淆,笔者倾向于把一人或三人小组称作仲裁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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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程序规则第R45条规定:“仲裁小组根据双方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进行裁决,如无此种选择,根据瑞士法律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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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即“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我国于1986年12月正式加入了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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