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4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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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见《论公司财产权和股东财产权的性质》,《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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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法新论》(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7月版,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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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3月版,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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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GATT),于1948年正式生效。根据乌拉圭回答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协议,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从1996年1月1日起彻底取代了关贸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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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法通则》第48 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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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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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1月版,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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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家所有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4月版,第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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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8月版, 第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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