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沈家本:《删除律例内重法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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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1937年版,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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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宠惠(1881—1990)字亮畴,广东东莞人,早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科,旋而留学日本政研政法,又留学欧美,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并考取英国律师资格,曾当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海牙国际法院法官以及国际联盟修订国际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外交总长、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法典编纂会会长、修订法律馆总裁、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长、司法院长、外交部长、行政院院长等职。1945年代表我国出席联合国创立会议,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主要著作是《王宠惠先生文集》和《困学斋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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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宠惠:《比较民法导言·第一比较民法之效用》,《困学斋文存》,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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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引自潘念之主编、华友根著《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下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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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居正(1876—1951)湖北广济人。原名居之骏,字觉生,号梅川。1905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同年加入同盟会。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任内务部次长。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立法院副院长、中华民国法学会理事长、检察院委员等职,其中,任立法院院长长达16年,中国法学会理事长达14年之久。主要著作是《为甚么要重建中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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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觐:(1890—197)法学教授。字漱频,湖南社阳人。早年留学日本明治大学法科,获法学学士,后人研究院研究刑法。回国后,历任河北法科学长兼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朝阳大学教务长等职。著有《法学通论》、《刑法分则》、《中华刑律论》、《中华刑法论总则》(三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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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觐:《中华刑法论总则》序。民国19年4月改订增补三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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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觐:《中华刑法论总则》(上)1920年改订增补三版印刷,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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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应当被认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储槐植教授高屋建瓴地指点了笔者如何评价、反思二十世纪中国刑法学、展望二十一世纪中国刑法学的发展走向。张文教授和何慧新在《刑事法学要论——跨世纪的回顾与展望》(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中合作撰写了《二十世纪中国刑法学回顾与展望》一文,本文正是以此为基础而写成的。李贵连教授不仅多次与笔者探讨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成就与不足,启发笔者写作本文的思路、角度与方法,而且提供了许多难得的历史文献资料。陈兴良教授的许多思想和观点启发、引导了笔者对中国刑法学的反思和展望。笔者对四位教授的指导谨致由衷的谢忱。但本文的文责当由笔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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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律的变革与日本影响》,《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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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二十七·刑法志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十辑》,文海出版有限公司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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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参见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三十·刑法志四》、《日本国志卷三十一·刑法志五》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从刊续编第十辑》,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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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沈家本;(1840—1913)清末著名的法律学家和立法专家。字子敦,号寄簃。清代归安(今浙江吴兴人。主要著作有:《刺字集》《代代刑法考》、《寄簃文存》、《寄簃文存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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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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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沈家本《寄簃文存》卷六《重刻明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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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同上,《新译法规大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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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冈田朝太郎博士受聘担任修律顾问后,参与起草了《大清新刑律》。同时还在京师法政学堂讲授刑法,所用教材是讲授日本刑法的讲义。冈田属于旧派刑法学者,主张报应刑论和自由意思论的犯罪原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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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明律目笺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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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明律目笺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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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沈家本:《虚拟死罪改为漉徒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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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沈家本:《删除律例内重法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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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沈家本:《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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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寄簃文存》卷三《死刑惟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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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寄簃文存》卷三《死刑惟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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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法分考五》,中华书局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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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郗朝俊(1881—197)司法官、法学教授。字励勤,陕西华阴人。早年在日本法政大学学习法律,获法学学士,回国后参加当时的京试,中法科举人。历任国民党陕西省议会议员、陕西省高等法院院长,西北大学校长兼教授等职。著有《法学通论》、《刑律原理》、《刑法原理》、《民法要义物权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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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参见郗朝俊:《刑法原理》,上海商务印书馆,1920年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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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蔡枢衡(1904—1983)当代刑法学家。江西永修人。早年留学日本。师从牧野英一,回国后,任北京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在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195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顾问。他毕生致力于刑法学的研究与教学,除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著作外,还著有《中国法律之批判》、《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等书。特别是晚年所著的《中国刑法史》,凝结了他长期研究音韵、训诂学的全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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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蔡抠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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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蔡抠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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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蔡枢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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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蔡枢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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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蔡枢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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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蔡枢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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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蔡枢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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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蔡枢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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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蔡抠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7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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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蔡抠衡:《刑法学》,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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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限于篇幅,本文不打算具体评介近二十年来丰富的刑法学研究成果,而只是从总体和宏观上上勾画近二十年刑法学的发展轨迹。详情可以参阅高铭暄主编《新中国刑法科学简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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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法学家的使命——刑法更迭与理论更新》,《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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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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