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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  1998 

论犯罪化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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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3,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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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詹姆士.布雷迪是里根总统的白宫新闻秘书。1981年随里根总统一起在华盛顿希尔顿饭店门前遇刺受伤,造成终身残疾。不久,他即提出了这项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的《布雷迪法案》,经过上下呼吁、多方奔走,终于促使国会以绝对多数通过了此项被认为是打击犯罪的“星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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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Sanford H.Kadish,Encyclopedia of Crime and Justice.The Free Press,1983,P.438.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卷,第71页。
[28]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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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转引自武树臣:《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探索》,《法学》198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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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参见陈兴良:《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法学研究》,第18卷第2期。
[33]  储槐植:《论刑事立法方法》,《中外法学》1992年第4期。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78页。
[35]  杨敦先等主编:《经济犯罪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第33页。
[36]  转引自朱华荣主编:《各国刑法比较研究》,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37]  全理其认为刑法增设新罪应当遵守的法益兼顾原则,是指在设立一种罪名时,既要考虑被侵害法益和被害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可能成为被告的一方的利益,考虑社会的承受力。对利害交织的危害行为慎重犯罪化是这种法益兼顾原则的重要方面。——参见全理其:《刑法增设新罪的原则》,《法学研究》第18卷第5期。
[38]  储槐植:《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
[39]  (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等译,储槐植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40]  我国对侵犯财产罪除抢劫罪外都规定了数额要求,数额较大是构成侵犯财产罪的定量要求。尽管如此,侵犯财产罪尤其是盗窃罪仍占我国刑事发案总量的70—80%。
[41]  杨敦先等主编:《经济犯罪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第44页。
[42]  (美)罗伯特·考特等:《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755页。
[43]  储槐植:《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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