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管子·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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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韩非子·五蠢》:“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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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论语·季氏》:“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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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汉书·外戚列传(下)》:“事不当时固争,防祸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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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鉴·杂言》:“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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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景耀著、吴祯译:《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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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11]参见雷洁琼在《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中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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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景耀著、吴祯译:《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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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见李剑华著《犯罪学》,上海法学编译社,193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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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张甘妹著:《犯罪学原论》,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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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4]林山田著:《犯罪学》,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版,P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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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参见阴宝家主编:《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综述》,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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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康树华主编:《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P613—P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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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赵可主编,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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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汤啸天、任克勤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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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郭建安主编:《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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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比较犯罪学》,《比较犯罪学》编写组编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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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康树华主编:《比较犯罪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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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环境预防论,即通过环境设计来堵塞犯罪发生的可能,或者创造一种不能实施犯罪的环境,从而消除或限制企图作案者的原因和条件,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参见康树华主编《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P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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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TAP”理论,即警察到达现场的时间快慢对预防犯罪发生有重要意义。该理论主张,以现代化装备武装警察,尽量缩短其反应时间,提高破案率和威慑犯罪分子的效果,以达到预防制止犯罪的目的。参见康树华主编:《比较犯罪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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