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参见梁根林:《刑法改革的观念定向》。载《刑事法评论》1997年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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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该法内容,可以参见储槐植主编《美国德国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法律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美国联邦法典》第十八篇;犯罪和刑事诉讼之第1961节至19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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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阮齐林《论财产刑的立法完善》(《中国法学》1997年第1期)一文,注意到了我国刑法中没收财产刑适用范围过于宽泛的问题,并明确提出了严格限制没收财产刑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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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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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槐植:《刑罚现代化:刑法修改的价值定向》,《法学研究》第19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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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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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见储槐植;《刑罚现代化:刑法修改的价值定向》,《法学研究》第19卷第1期。《刑法修订与刑事政策》,《中外法学》,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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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见赵长青:《略论刑法分则条文的立法改革》,《中外法学》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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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修改建议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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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述设想省略了对法定刑下限的考虑。在具体设置量刑档次时,可以根据具体罪种法定刑罚幅度的下限确定最轻量刑档次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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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英)吉米·边沁:《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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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英)吉米·边沁:《立法理论一一刑法典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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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参见梁根林《论业务过失犯罪》。载甘雨沛、杨春洗、张文主编;《犯罪与刑罚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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