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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老龄化背景下的高龄劳动者就业促进问题Abstract: 人口老龄化已是国际趋势。作为应对措施,延迟退休年龄,促进高龄劳动者就业是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延迟退休的实质是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对高龄劳动者而言,由于就业竞争力不足,延迟退休很可能使他们在能够领取养老金之前处于失业境地。因此,延迟退休方案的实施,有赖于系列配套措施的执行。其中,加强对高龄群体的法律保护、反对就业歧视、促进高龄劳动者关于“高龄者”称谓,在相关研究文献中,有称“年老雇员”,有称“老年人”,也有称“高龄就业者”,还有称“中高龄就业者”。台湾地区“就业服务法”规定“中高龄者”指45岁以上未满65岁者。韩国《高龄人雇佣促进法》中将高龄人规定为55岁以上,50~54岁为准高龄者。日本高龄者为65岁及以上。我国并没有法律使用“高龄人”或“高龄者”的称呼,但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将老年人限定为60周岁以上公民。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研究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时,纷纷将法定退休年龄往后延至65岁,德国、新加坡预计將法定退休年龄延后至67岁,英国更是计划延后至69岁,而且预计从2020年起约每十年向上调整一岁。参见吴惠林(2014).改善我国中高龄与高龄者劳动参与之因应对策(台湾地区劳动部研究报告).台湾(地区)学术文献数据库:https://www.mol.gov.tw/media/2687946/103年度-改善我国中高龄与高龄者劳动参与之因应对策.pdf.2016-10-12.综上,本文所称“高龄者”,研究重点以50周岁为界,主要集中在50周岁至65周岁群体,因而本文中高龄劳动者,包括了6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包括了退休后再就业群体。就业,是落实延迟退休方案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要提高高龄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率,必须提升他们的劳动技能、开发适合他们的工作岗位;建立专门的就业服务与指导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咨询与指导服务;对招聘高龄劳动者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对歧视高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此外,劳动法应为高龄劳动者提供充分的保护。为此,必须修改《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相应条款,在时机成熟时制定《高龄劳动者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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