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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1995
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标准Abstrac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1994]53号)的要求,为整顿和规范现有的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管理,特制定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标准。1 申请设立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程序 申请设立中药材专业市场,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联合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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