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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导报 1993
空前活跃,但急待引导——我国边贸发展的剖析, PP. 14-17 Abstract: 自1984年恢复边境贸易以来,我国内陆边境的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广西、云南、新疆、西藏等8个省(区)同与其邻近的前苏联(现为独联体)、蒙古、朝鲜、越南、老挝、印度、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泊尔、不丹、缅甸、锡金等国家发展了边境贸易关系,促进和扩大了与这些国家的双边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一、发展现状进入90年代,边境贸易得到迅速扩大。据统计,1990年我国内陆沿边八省区边贸额约14.1亿美元,1991年达19.1亿美元,增长73.5%。各省区的边贸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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