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作者
关键词 摘要

OALib Journal期刊
ISSN: 2333-9721
费用:99美元

查看量下载量

相关文章

更多...
科技导报  2007 

完善北方草原家庭承包制与天然草地可持续管理

, PP. 29-32

Keywords: 草原家庭承包制,北方放牧草地,共享性自然资源,治理

Full-Text   Cite this paper   Add to My Lib

Abstract:

北方放牧草地与农田存在本质的区别,农田是私有可再生自然资源,而北方放牧草地是具有显著正外部性的公共可再生自然资源,因此在草原地区简单套用农区家庭承包制存在严重弊病,承包以后没有解决反而恶化了草原的“公地的悲剧”问题,这是导致我国草原近几十年严重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议对于北方放牧草地,应主要由政府和管理部门承担维护产权排他性的责任;草原地区的家庭承包制应有所创新,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但不应鼓励以家庭为单位来利用,应在完成草原土地产权初始配置的基础上允许牧户自主治理,鼓励牧户合作生产;在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可能通过多样化的地方自主治理,实现放牧草地多功能优化管理,实现在利用前提下的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放牧草地的长久治理。

Full-Text

Contact Us

service@oalib.com

QQ:3279437679

WhatsApp +861538708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