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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10
试析土地开发转让的纳税筹划Keywords: 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Abstract: 本文根据土地开发初始阶段和开发出售阶段的税收政策,用实例阐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这两个阶段所涉及税种的纳税筹划,以供相关企业参考。【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在土地开发和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本文就以上税种的纳税筹划作一探讨。 一、土地开发初始阶段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分三种情况:①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自己开发建设;②企业不买土地,由其他企业提供,本企业代理建房;③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以土地出资,与其他企业合资建房。现就上述三种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例1:假设某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0000万元,其纳税筹划情况如下: 1.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自己开发建设。企业购入时:契税=10000×4%(河北省契税税率)=400(万元),印花税=10000×0.0555%=5.55(万元),两税合计=400+5.55=40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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