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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06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Abstract: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总则。第一章总则部分共三条,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本项具体准则制定的目的,制定的依据;债务重组的概念;债务重组的方式。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在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中,新准则设计了五个条款分别规定了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和采用混合重组方式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办法。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在第三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中,新准则同样设计了五个条款分别规定了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和采用混合重组方式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办法。 4.披露。新准则的第四章规定了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包括债务重组方式、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总额、将债务转为资本对股本(或者实收资本)的影响或债权转为股份对投资的影响、或有应付(应收)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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