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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11
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的相关会计核算Abstract: 目前,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创新商业模式的市场化节能机制,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未对其会计处理进行规范,会计实务中还存在诸多争议,相关文献探讨也较少。本文从会计核算角度,针对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及其会计确认与计量、会计处理、会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与方法,以更好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我国节能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较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能源开发项目,达到全部成本节能的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上个世纪70年代,之后在欧美等国家迅速兴起。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伴随着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正日益受到重视并逐渐得到加强。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由于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未对其会计处理进行规范,导致会计实务争论较大。经济愈发展,会计愈重要,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能够更好地服务经济,有利于我国节能事业稳定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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