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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科学 2004
黄河流域地下水系统划分及其特征, PP. 2-8 Abstract: 地下水系统的划分是正确评价黄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的基础。本文首先阐述了黄河流域地下水系统划分的原则:主要以地下水的循环特征和水力联系为依据划分地下水系统。一级地下水系统以黄河一级支流流域分水岭为边界;二级系统主要考虑含水介质的类型(孔隙、裂隙、溶隙)以及黄河支流流域的分布。将研究区划分为9个一级地下水系统,31个二级地下水系统,并论述了各地下水系统的主要水文地质特征。该次研究还对黄河下游地区、鄂尔多斯闭流区的地下水系统边界进行了讨论。认为在鄂尔多斯盆地北部地表闭流区内,同样存在有相应的浅层地下水闭流区系统;黄河下游地上悬河段,则充分考虑了黄河作为分水岭对两岸地下水的补给,即以黄河对地下水的补给范围作为地下水系统划分的边界;在入海口地区,从地下水的生态作用出发,进行了单独的划分。黄河流域地下水系统的划分,为进一步评价黄河流域水资源、实施流域水资源科学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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