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变革历程
Keywords: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职能,国家保护,登记制度,发证制度
Abstract:
据报载,198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首次提出了有关矿业权的条款和内容:“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同时,还规定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实行审批和发证制度,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地方的监督管理职能。
Full-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