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后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平衡
, PP. 71-80
Keywords: 刑事诉讼法,刑事警察权,公民权,司法解释
Abstract:
刑事诉讼中的警察权是维护社会安全的公共权力,然而,如果其行使越过法律的界限,就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过程中社会上出现的对“秘密拘捕”的质疑,就反映出公众对刑事警察权不当行使的担忧。因此,在《刑事诉讼法》修正之后制定司法解释时,应在细化限制刑事警察权的相关规定,兼顾人权保障,设置违反程序的后果,以实现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
Full-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