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参见木村龟二:《刑法学辞典》第50页;F.Antolisei,Manuale di Diritto Piritto Penale(刑法学教程)P31;F.Mandovani Diritto Penalc(《刑法学》)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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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著名的《牛津法律大辞典》在介绍意大利刑法时,就错误地认为“在1890年意大利又颁布了一部新的刑法典”(这很可能是意大利1889年刑法典在1890年才正式生效而引起的错觉),对意大利现行的1930年刑法典居然只字未提。又如,以卡尔拉拉(carrara)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已提出了系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而当今不少国家的刑法学界却普遍认为奠定现代资阶级犯罪构成理论基础的“桂冠应当属于贝林格”(日本刑法学者龙川幸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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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见T.Padovani Diritto Penale:《刑法学》,P9—11iF.Antolisei,Mannale di Diritto Penale《刑法学教程》;G.Fornasari,IPrinicipi del Diritto Penale Tedesco:《德国刑法原理》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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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该地区刑法典第一次废除死刑是1786年(参见F.Madovani,Diritto Penale p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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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4]T·Padovani,Diritto Penale P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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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4]C·Flore,Diritto Penale P41—4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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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18]木村龟二:《刑法辞典》第5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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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鉴于国内介绍意大利战后废除死刑情况的有关材料中不太确切,笔者愿在此略作介绍。在法西斯倒台后,意大利政府在1944年8月10日224号法令中宣布对所有刑法典中规定的犯罪不适用死刑(但不包括军法规定的死刑和同年7月27日159号法律中规定的适用罪行严重的“法西斯及其合作者”的死刑);1944年5月10日234号法律又重新规定对最严重的集团犯罪(如抢劫,武装匪帮等)适用死刑,1948年1月1日生效的意大利宪法第27条最后一款规定:“除战时军法规定的情况外,不允许死刑。”同月22日的2l号法律明确规定,除战时军法外,废除所有法律中规定的死刑,并以无期徒刑取而代之。1994年10月1 3日的第589号法律废除了战时军法的死刑。至此,意大利成为了一个全面废除死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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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意大利。宪法第一条规定“意大利是以劳动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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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在作了一些修改后,意大利参议院于1971年7月2日曾通过1 968年提交其审议的Gonella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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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F.Mandovani Diritto Penale p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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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这个规定同时也被意大利刑法学界理解为对“罪过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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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如当代意大利最著名的刑法学家安东尼若(F·Antolisei)在其所著的《刑法教科书(Manuale Dirilto Penale)》中就将宪法及宪法性法律与其他刑事法律一起列为刑法的直接渊源。参见F·AntoliseManuale di Diritto Penale p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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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直到1988年意大利司法部才再次组织了一个从属于其立法办公室的委员会,让其起草一个制定新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的大纲,1992年3月该委员会起草的大纲在《司法文献》上发表(参见C.Fiore Diritto Penale第52页脚注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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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意大利人称这种方式为“novellistico”,即短篇小说式的,写新闻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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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试将同样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德国现行刑法典第一条与意大利现行刑法典的第一条作一对比,就可看出意大利法典规定的刑罚的处罚对象与其他刑法典的区别。德国刑法典第一条的意大利语译文为;“Unfatto puo essere punito solo se la punibilita era determinata per legge prima della commissione del fatto(一个行为,只有在它的可罚性由行为前的法律所确定时,才应受处罚)”(意大利语译文摘自G·Formasari《德国刑法原理(I Principi del Diritto Penale Tedesco)》第23页。)很明显,德国刑法典规定的处罚对象是行为,而不是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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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2][31]T.Padovani Diritto Penale p217、2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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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意大利当代最著名的刑法学家F·Antolisei就将其名著《刑法教科书》(唯一被《牛津法律大辞典》提到的意大利当代刑法学家和刑法学著作,该辞典提到的另一刑法学家曼兹尼是本世纪初兴起的意大利第三学派的代表人物)分为刑法概念、犯罪、犯罪人和犯罪的法律后果和部分;目前意大利刑法学界的后起之秀F·Mandovani在其代表作《刑法学》中开门见山就讲行为,(行为人)人格、(行为)后果是现代刑法和刑事科学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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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988年意大利宪法法院364号决议宣布,根据意大利宪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意大利现行刑法典第5条关于“不知法不得免除刑事责任”的规定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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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T.PaclnvAni.Diritto PenAlp P91 9:r.Finrp.Diritto Penalp P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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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关于我国刑法学界的这一误解,参见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高等法学院校规划教材《刑法学》第49页,成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中国刑法教程》第23页(均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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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其原文“La legge penale obbilga tutti coloro che,cittadini O stranieri,si trovano nel territorio dello Stato”直译应为“所有意大利境内的本国人或外国人都有遵守意大利刑法的义务”或“意大利刑法对所有意大利境内的人、本国人或外国人具有约束力”,第二款前半段的“适用于”也是对“obbliga(对……有约束力,使……承担义务)”一词的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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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参见《各国刑法汇编》中的意大利刑法典有关条文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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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F.Mandotani Diritto Penale P x 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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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意大利刑法学界认为,国际刑事法(diritto penale intdrnazionale)即国内刑法中的涉外规范,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是国际刑事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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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F.Antolisei,Manuale di Diritto Penale(Parte Generale)P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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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根据该条规定,外国人在外国犯侵害外国国家或外国人之罪,根据意大利刑法应处无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犯罪人在意大利境丙且引渡未被允许或接受,经意大利司法部长的请求,可适用意大利刑法。由于实践中基本上不可能发生引渡会被犯罪人本国和犯罪地国政府拒绝的情况,这一规定几乎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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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T.Padovani,Diritto Penale 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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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53][54][55]F.Madovani,Diritto Penale P91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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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F·Antolisei,ManUale di Diritto Panale 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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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见意大利刑法典第4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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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依国际惯例,无国籍人的居住国应当将他作为外国人看待”(参见王献枢主编:《国际法》第2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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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由于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我国刑法适用于我国舰船、航空器时,要受国际法的际制,我国刑法学界多将一国的飞机、舰船等视为该国的“浮动领土”、“拟制领土”。这一观点是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惯例的,因为“依据领土主权原则,沿岸国对其港口内的外籍船舶上发生的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按照属地管辖权,各国对其领海内发生的刑、民事案件均有管辖权。”(参见王献枢主编;《国际法》第167页、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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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故意犯罪阶段形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i992年版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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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46][47]《故意犯罪阶段形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5页;《犯罪构成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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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F·Antolisei,Manuale di Diritto Penale P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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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F.Mandovani,Diritto Penale 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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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亦有人将delitto译为“犯罪”,“contravezione”译为“违警罪”(参见木村龟二:《刑法学辞典》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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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这是根据意大利刑法第17条所作的形式是分类。对如何从实质上划分这二种犯罪,意大利刑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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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原文为“inequivoeita”,意为“只能作一种理解”或“不能作其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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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T·Padovani,Diritto Penale P339;F·Antolisei,Manuale di Diritto Penale P408—409; F·Mandovani,Dhitto Penale P44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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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T·Padovani,Diritto Penale P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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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该款原文中的“diretti……a commettere un delitto”可以理解为“为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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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F·Antolisei Manuale di Diritto Penile P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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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如根据意太利刑法典第42条第3款规定,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对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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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参见吴经雄等著,刁荣华主编:《中国法学论著选集》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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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这种理论在意大利刑法学界被称为“人类的因果关系(causalita’umana)”,参见F·Antolisei。Manuale di Diritto Penale P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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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这种理论在意大利刑法学界被称为“科学的因果关系”(causalita’s cientifica)”,参见T.Padovani Diritto Penale P157;F.Mandovani。Diritto Penale P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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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转引自《刑法》,(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译,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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